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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务系列讲座——违法建筑处理制度研究

2012-10-31 | 浏览量:77

法律实务系列讲座——违法建筑处理制度研究

发布日期:2012-10-31发布人:吴莲莲点击:609 次

  2012年10月30日下午2点30分,我院模拟法庭座无虚席。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副处长蒋拯博士莅临我院讲学,本次讲座由张林鸿教授主持,主题为“违法建筑处理制度研究”。
蒋博士首先对违法建筑进行概述,他指出目前违法建筑在我国普遍存在,可谓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它具有普遍性、多发性等特点,影响较大,损害公共利益、法制秩序、城乡规划、人居环境和土地资源。除外,它还具有价值性和可准正性。蒋博士列举评析了现有比较权威的刊物登载的几个关于违法建筑的概念,提出了自己对于“违法建筑”的理解,并为违法建筑下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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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接着,蒋博士介绍了违法建筑的类型化,他对违法建筑的分类进行创新,从地域、占有土地的产权属性、违法的表现形式等不同角度作出了20种分类,使同学们对违法建筑的理解更加清晰明了。同时,他提出,研究违法建筑问题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包括处理好权利取得规则与权利限制规则之间的关系,违法建筑的认定和一体赋予建筑物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在权利取得与权利限制的问题上,蒋拯博士指出,若违法建筑一味的强调行政权而对违法建筑私权的限制,忽视对私权的保护,会导致不能征税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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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对违法建筑客体地位问题进行分析后,蒋博士结合在建设厅工作的实践经验,提出了完善违法建筑处理制度的五点建议。他认为完善违法建筑处理制度应准许违法建筑转移,构建违法建筑登记制度,对违法建筑征收相关税费,引入刑罚治理违法建筑行为,加强违法建筑管制及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蒋拯博士通过我们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分别对这些建议进行具体阐述,使同学们对这一问题有了全面深刻的认识理解,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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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张林鸿教授高度评价了此次讲座。他指出,目前我国建设中对违规建设这一问题的处理没有好的办法,怎样管理很是让人头疼。蒋博士利用在建设厅的工作经验,从民法角度进行研究,打开了违法建筑处理制度研究的新视觉。张教授认为蒋拯博士的这一研究是对违法建筑处理的权威阐述。
讲座临近尾声,蒋拯博士与同学们就讲座中具体的观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蒋博士根据自身工作经验予以细致解答。同学们纷纷表示蒋博士见解独到,通过此次讲座对违法建筑这一问题有了新的理解和前沿认知,并期待更多专家学者的精彩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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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张梦苏
                                                 摄影:宋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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