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2008级在职法律硕士论文毕业答辩工作流程表
2010-10-20 | 浏览量:48
表01.docx
填表相关注意事项:
1、以上所有表格,在学院部分填写“法学院”,在学位类别部分填写“法律硕士”,专业名称部分,研究方向部分不用填写任何内容。
2、硕士专业学位表(交纸质版与电子版,纸质版须加本人亲笔签名,不用贴照片,电子版以班为单位拷盘交),该表必须严格参照填表说明及《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填写;学位信息汇总表(由班长汇总)统一交电子档。
3、培养计划表根据培养方案的课程要求填写。
4、在职专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小2寸蓝底纸质照片1张,电子照片由班长统一收齐拷盘报送法硕中心。
5、10月31日交的两份论文定稿,每份论文做封面2个,其中第一个封面必全部填写,第二封面为匿名,只需写论文题目、申请专业、研究方向、申请时间即可,姓名、学号、指导老师等均不能填写。
6、论文原创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1份,可请指导老师签字后再复印,(交终审稿时交)装订在论文后面。到10月31日仍未提交论文定稿并办理相关手续者,请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延期毕业手续。论文一经提交给,即进入答辩程序,中途不得撤回进行修改。请等待评议结果和论文答辩的通知。
7、贵州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环系列表。
(1)表一社会实践或工程实践报告的时间和地点必须具体,次数至少三次,社会实践活动内容可以填写每月一庭活动,律师所实习等与专业相关的活动;
(2)表二贵州大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中所参加学术活动(比如听讲座、参加学术沙龙等等)的名称、参加时间(如2009年5月13日)、地点(如贵州大学法学院会议室)必须明确,且参加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必须有导师签字,导师签字时间应在2010年10月31日前;
(3)表三文献综述必须有导师签字,签字时间应在2010年10月31日前。
8、贵州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论文答辩系列表。
(1)表一“贵州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中答辩地点,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相关信息在答辩时由法硕中心填写,已发表论文或鉴定的科研成果或参加科研情况一栏相关信息必须填写清楚,学位类别填写“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工作的起止时间是指论文的开题到答辩时间,专业学位类别填写“法律硕士”,论文提交时间填评阅之前的时间,指导教师意见填“同意参加答辩”或“不同意参加答辩”。
(2)表二“贵州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只填写个人论文信息,未知项不填;
(3)表四“贵州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书”只填写论文题目;
(4)表五“贵州大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书”中必须有导师“同意送审”的意见,若无不能送审。
9、根据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修改后论文终审印刷稿需要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论文大摘要只需要交电子版。
10、如因个人原因推迟答辩的同学请填写《贵州大学研究生推迟论文答辩申请表》,并于10月31日前交到法硕中心办公室。
11、请欠费学生将三年所有学杂费交齐,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12、学生不得缺席,否则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13、在提交上述表时(论文除外)请用铅笔在表左上方写上学号后三位。
14、表格及论文提交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硕士论文答辩工作流程表的要求,标注的时间均为最后期限,请各位同学严格遵照执行,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15、有关学位授予规定可参看《贵州大学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和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16、咨询电话:0851-8292780
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
201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