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贵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实施细则
2021-06-04 | 浏览量:182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确保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的公正、规范和有序进行,根 贵大资字[2013]20号文的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积极创新,成绩优良。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4.评选时应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应完成的内容。5. 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违反国法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有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3)课程有补考科目者; (4)考试舞弊者; (5)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 (6)未经批准,开学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旷课10个学时以上者; (7)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 (8)学术型研究生,英语成绩达不到贵州大学学位授予规定要求者。 二、综合成绩的测算方法1. 学术型研究生:综合成绩总分值=(学习成绩×40%)+(科研成绩×60%)2。 法律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按学习成绩计算2.学习成绩的计分方法 (1) 计算公式
学习成绩= | 该学年度各科成绩总和 |
科目数 |
等次 获奖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优秀奖 |
国家级 | 100 | 90 | 80 | 70 |
省部级 | 80 | 60 | 50 | 40 |
市校级 | 40 | 30 | 20 | 15 |
类别 | 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 | 分值 | |
1.著作 | 正规出版社出版专著 | 每本80分 | |
2.论文 | A | SSCI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上发表的论文 | 每篇120分 |
B | 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期刊和集刊上发表的论文、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 | 每篇60分 | |
C | 法学类专业学术期刊、各大高校学报、社科类综合学术期刊、贵大学报《硕博论坛》专刊、在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以及其他重要报刊。 | 每篇10分 | |
D | 其他期刊、其他报刊、增刊 | 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
科研项目级别 | 分值 |
国家级 | 80(立项);80(结题) |
省部级 | 30(立项);30(结题) |
教育厅、科技厅课题 | 20(立项),20(结题) |
市校级 | 10(立项);10(结题) |
贵州大学法学院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