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贵州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06-11 | 浏览量:105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2012年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5人,专业学位代码为:035100。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学与国家法官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是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其余2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
(二)考试方式:
1、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我校单独组织,时间另行安排;
2、外国语、专业综合考试为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学习;学习年限:3年。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考生在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3日至16日期??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于2012年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贵阳医学院现场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3、资格审查:
考生在确定能进入我校复试阶段后,可登陆学位网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政法系统考生须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考生本人在我校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持资格审查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布。
4、联系人:杜老师 (0851-8292155)。
五、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28日。
六、录取
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七、培养费
每名学生的培养费总计21000元,分学年度交费。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考试通过,并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颁发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联考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