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教育
贵州大学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系列活动之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硕士点师生赴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处调研
2017-10-16 | 浏览量:124
2016年3月15日上午,贵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硕士点方印教授和李一丁老师带领2015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赴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处进行学术交流和调研。贵州省检察院生态检察处吴开燕副处长、江松检察官、宋国强检察官以及民行处部分检察院、贵州大学法学院刘爱军副教授全程陪同。
吴开燕副处长首先就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生态检察处基本情况、具体职能、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做简单介绍。方印教授也简要介绍了贵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师资力量、学生培养与就业、学术研究和服务社会等情况,并希望借此机会搭建理论与事务桥梁,并期待后续深化合作。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方检察官也从案件线索摸排、办案具体流程、案件判决结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对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近期督办的三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如金沙县检察院诉金沙县环保局不作为、锦屏县检察院诉锦屏县环保局不作为等)做了介绍,并就贵州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开展取得的成功经验、所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做了说明。
通过此次调研,参加调研的师生均获益匪浅。理论的生命在于实践,同学们纷纷表示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实践机会。
贵州大学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简介:本基地由2016年贵州大学研究生院批复(周期三年),并以贵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点为依托建设。通过建设该创新实践基地,旨在提升贵州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生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能力,同时提升贵州大学贵州省重点学科(法学)建设生态法方向的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能力。
(2015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生葛曹宏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