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
关于在校研究生办理校外住宿的通知
2009-06-03 | 浏览量:118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后勤集团学生住宿管理安排,对2009年7月起不在校住宿的在校研究生,决定于2009年6月7日-6月12日期间受理其校外住宿申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属我校教师或家属,申请不住宿者;2、家住学校或在校区附近购有住房者(需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证明、户籍证明);3、已婚并有小孩,且爱人及小孩均在学校附近居住者(需提交户口薄复印件、居住证明);4、因课题需要,需长期到外地或外单位做实验者(需提交指导教师及学院分管院长签字的证明书、实验接收单位证明);5、确因疾病不适宜集体居住者(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提供证明)。
二、受理程序1、对应办理校外住宿的理由,准备证明材料;2、下载《贵州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并严格按照申请表格的要求认真填写,不得填写虚假信息;3、《申请表》必须写明校外住宿的理由,并由父母签字、导师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并盖章后方可到研究生院办理;4、《申请表》一式四份,审批完善后,一份交研究生院管理科,一份交到宿舍管理部门,一份交到所在学院(中心、部);5、请在规定时限内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