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生工作
贵州大学法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
2014-10-22 | 浏览量:41
法学院各教研室:
根据校教发【2014】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法学院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4日(8—10周)进行。现就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魏红
成员: 冷传莉 石明昌 宁立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
二、成立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督导组
组 长:李卫国
成 员:田莉姝 李卫国 吴红宇 程昭伦
康 军 杜 浩 孙志煜 彭 娜
办公室主任:陆万莲
三、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教学建设的需要,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各年级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学运行情况(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实验室运转等),教风学风情况;
2、 对教学工作的管理、检查、监督情况,开学教学检查发现问题的落实解决情况等;
3、教学安排调整之后的教学运转情况。
4、2011级学生实习中期检查
四、检查方式与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研室自查与学院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研室要密切配合、协助学院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教研室将采取听课、现场座谈等多种形式,展开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听课: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督导组的成员作为学院听课专家。
2、教学观摩课:课程名称:《犯罪学》任课教师:肖艳红;上课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上午3-4节;听课地点:法学楼111DT
3、学生座谈会: 10月30日下午2:30在法学院会议室进行,各班推荐5位学生代表参加。
4、教师座谈会:10月30日下午4:00在法学院会议室进行,本学期给本科生授课的全体教师参加。
5、2011级“学生实习中期检查”学院主管领导将对各实习基地进行实地检查。
贵州大学法学院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要查看上课教师是否带上以下资料:教学大纲、教案、教材、教学日历、学生点名册等,是否达到相应的教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