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生工作
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南航“十分”关爱基金贵州大学励学金的通知
2014-11-05 | 浏览量:45
各学院(部):
为传承爱心,彰显企业社会责任,帮助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经济困难后顾之忧,通过接受良好的高等教育获得更多成长机会,实现梦想,回报社会。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我校捐资100万元,设立南航“十分”关爱·贵州大学励学金。现根据南航“十分”关爱基金贵州大学励学金捐赠协议及捐赠意愿制定以下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1、资助人数:全校共45名(各学院初评2名,阳明学院初评7名);
2、资助标准:4000元/人/年。
三、申请条件
1、成绩优良(上学年平均分须达75分以上,无补考和重修);
2、2014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本年度未获得任何社会资助;
5、曾获得南航“十分”关爱励学金的同学优先考虑。
四、评选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学院指导申请学生填写南航“十分”关爱基金贵州大学励学金申请表,审查学生书面申请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学院组织初评后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十分”关爱基金会最终确定受助学生名单。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初评,并在网上进行3天以上的公示;
(2)各学院(部)须于2013年11月13日下午17点前将申请学生的书面材料、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013—2014学年成绩单(所有材料均需一式二份,申请表自行采用的格式不予收取)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社会捐助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南航“十分”关爱基金贵州大学励学金申请表
联 系 人:王瑶 韦国华
联系电话:8291481
贵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