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科生工作
关于评选贵州大学优秀志愿者组织、优秀志愿者干部、优秀志愿者的通知
2014-11-18 | 浏览量:85
各学院:
2014年,全校各级志愿者组织及广大志愿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热情服务,无私奉献,坚守岗位,树立了良好的贵大形象,对推动我校志愿服务优质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树立优秀榜样,引导、激励和带动更多青年投身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文化氛围,进一步推动我校志愿服务事业在新时期的创新发展,扩大我校志愿者的影响力。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表彰我校“优秀志愿者组织”,“优秀志愿者干部”,“优秀志愿者”。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评优荣誉名称
优秀志愿者组织;优秀志愿者干部;优秀志愿者。(推选名额详见附件)
- 评选原则及标准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绩及创新。(详见附件2)
- 评选对象及范围
1、此次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2013—2014学年期间,我校涌现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及组织;
2、所有参评志愿者必须隶属我校校级或院级志愿者组织,以及公益社团。
四、评选程序
1、推荐(11月18日—11月24日)
(1)各学院团委动员符合参评条件的志愿者进行申报,并对优秀志愿者及优秀志愿者干部进行初评,根据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推荐参评对象,报送贵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
(2)申报优秀志愿者组织的集体完成相关申报表的填写及材料的准备,报送贵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
2、评选(11月25日—11月26日)
对组织推荐的参评对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根据评选委员会的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公示名单。
3、公示(11月27日—11月29日)
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确定表彰名单。
4、最终表彰(12月9日)
对获奖组织及名单进行表彰。
- 五、申报要求
1、“优秀志愿者干部”和“优秀志愿者”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经过其所在志愿者分会充分酝酿,民主评选产生,评选出来的优秀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并附先进事迹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见附件3)。“优秀志愿者组织”的评选工作由各学院按照要求推荐,把相关材料和申报表(院级志愿者组织填写申报表1,公益社团填写申报表2,详见附件3)报送贵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
2、各学院团委须将评选结果公示2天。对于推荐上报的候选人,如有不符合标准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且不再补充推荐名额;
3、各学院团委须于2014年11月18日—11月22日期间,将申报材料报送贵州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办公室。
六、联系人:杨 乐 0851–8292233
李梦莹 15761636268
附件1: 优秀志愿者组织、优秀志愿者干部、优秀志愿者推选名额分配
附件2: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优秀志愿者组织评选办法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优秀志愿者干部评选办法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
附件3:贵州大学 “优秀志愿者组织”申报表
贵州大学“优秀志愿者干部”申报表
贵州大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
二О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 附件1:
优秀志愿者组织、优秀志愿者干部、优秀志愿者推选名额分配
序号 组织名称 优秀志愿者干部 优秀志愿者 1 材料与冶金学院 2 4 2 管理学院 2 4 3 化学与化工学院 2 4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2 4 5 林学院 2 4 6 生命科学学院 2 4 7 土木学院 2 4 8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2 4 9 农学院 2 2 10 电气工程学院 1 2 11 动物科学学院 1 2 12 法学院 1 2 13 经济学院 1 2 14 理学院 1 2 15 人文学院 1 2 16 人武学院 1 2 17 外国语学院 3 5 18 公共管理学院 1 2 19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1 2 20 机械学院 0 1 21 矿业学院 0 1 22 职业技术学院 0 1 23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0 1 24 大数据与信息学院 0 1 25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0 1 26 药学院 0 1 27 体育学院 0 1 28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1 29 国际教育学院 0 1 30 继续教育学院 0 1 31 艺术学院 3 5 32 科技学院 5 7 33 明德学院 3 5 注:分配的名额是按照组织人数的百分比,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的。
- 附件2: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优秀志愿者组织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条 参评条件
(一)组织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认真完成上级安排的学习任务;能理论联系实际,经常性地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
(二)遵守学校关于青年志愿者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组织机构健全,有完备的章程,有健全的活动制度、组织纪律和活动档案。
(二)有积极进取、团结向上、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协会风气;协会成员无违纪现象,无任何处分。
(四)青年志愿者队伍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责任分工明确,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按期换届选举,日常工作记录详尽、完备,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健全。
(五)青年志愿者队伍每学期能够开展至少3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内容丰富健康,参加人数相对较多,影响范围较广。
(六)青年志愿者队伍整齐,坚持会员发展动态管理,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在校、院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平均服务时数每学年每人不少于30小时。
(八)能围绕党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等,切实提高协会成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条 优秀志愿者组织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的程序和数量由校团委当年确定,表彰大会于当年12月份举行。
第三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优秀志愿者干部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条 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且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广大志愿者中起表率作用。
(二)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文明服务,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二)积极主动地拓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和文化素质。积极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考风,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思考,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列本班前1/2,重修或补考科目不超过2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四)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志愿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
(五)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劳动锻炼、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具有较强的奉献、开拓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能积极主动地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观念强,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起到模范骨干作用。担任志愿者组织干部,任期满一年以上。
(七)本学年服务时数不低于30小时。
第二条 优秀志愿者干部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程序和数量由校团委当年确定,表彰大会于当年12月份举行。
- 第三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 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优秀志愿者评选办法
(试行)
第一条 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正确且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思想积极上进,在广大青年志愿者中能起表率作用。
(二)遵守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的安排,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文明服务,自觉维护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二)积极主动地拓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和文化素质。积极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考风,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思考,成绩优良,本学年度综合测评列本班前1/3,补考和重修科目不超过1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四)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志愿服务过程中有突出表现。
(五)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学校及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及其他各级政府和组织机构组织安排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乐于奉献,服务效果良好。
(七)服务时数不低于30小时。
第二条 优秀志愿者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数量和程序由校团委当年确定,表彰大会于当年12月份举行。
第三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共青团贵州大学委员会对本办法具有最终解释权。
- 附件3:
贵州大学 “优秀志愿者组织”申报表1(学院分会)
- 附件3贵州大学 “优秀志愿者组织”申报表2(社团)
- 附件
贵州大学“优秀志愿者干部”申报表
- 附件
贵州大学“优秀志愿者”申报表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