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意见
2009-05-13 | 浏览量:36
根据校教发〔2009〕16 号的文件精神,我院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定于2009年5月13日至5月22日(第11周星期三-12周星期五)进行。现就检查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
小组 组 长:冷传莉
成员: 庄 勇 余贵忠 翦继志 唐飞虎 朱德利 黄 梅 陆万莲 彭 娜 蒋红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
办公室主任:黄 梅(兼)
二、成立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督导组 组 长:张林 成 员:汪 琪 田莉姝 钟佳萍 李卫国 臧兴东 吴红宇 魏 红 卢正涛 刘 郁
三、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教学建设的需要,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学院的教学运行状态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具体内容: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教学运行情况,课程建设情况,教材选用情况,教师在教学中的状态,学生学习风气,各学院教学部对教学工作的管理、检查、监督等。
2、对各专业09年培养方案制定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内容:对09年培养方案制定进展过程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与要求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以各教研室自查与学院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教研室要密切配合、协助学院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院将采取听课、现场座谈等多种形式,展开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听课: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教学检查工作督导组的成员作为学院听课专家,并结合学院“精彩一课”实施方案进行听课,通过期中教学检查评选出法学院“十佳教师”。
2、教师座谈会:于5月15日下午4:00在法学院模拟法庭进行,请本学期给本科生授课的全体教师参加。
3、学生座谈会:于5月15日下午6:30在法学院会议室进行,请各班推荐两位学生代表参加。
贵州大学法学院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