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贵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重大变动的紧急通知
2009-07-04 | 浏览量:67
法学院贷款本科生、研究生:
2009年7月2日,我学院接学校贷款办紧急通知,从今年起贵州大学贫困生助学贷款实行生源地贷款,具体通知事宜如下:
1、生源地属于贵州省的学生请下载附件3进行填写并于7月10日前提交,本科生交给本班资助委员,研究生交到研究生科李丽老师处。(此表格统一收回盖章后将返还给同学带回生源地贷款办或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相关贷款事宜)
2、生源地属于重庆、陕西、甘肃、江苏、湖北、河北、内蒙、山西、四川、宁夏、青海、云南、新疆、西藏、山东、江西、安微、湖南、广西、海南(共20个)省份的学生请到生源地贷款办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具体办理事宜。 需要学校出具证明的省份请于7月10日前提交该省的固定格式表格,本科生交本班资助委员,研究生交李丽老师处。(表格由学院统一盖章后将返还给同学带回生源地进行办理相关贷款事宜)
3、生源地其他不属于1、2种情况的学生请下载附件5进行填写,并于2009年9月后按去年贷款程序在校办理贷款。
4、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规定本科生请向各班资助委员进行详细咨询,研究生请到研究生科李丽老师处查阅相关文件,逾期不办理者后果自负。
注意:以上1、2项由学院出具的证明的学生包括:
(1)、本科生限2008——2009年度被学校评定为贫困生的学生及2008——2009年度贷款的学生(附件1)(其余本科生需在今年办理贷款的请直接到生源地进行办理,学校不出具任何证明)
(2)、研究生限2008——2009年度贷款的学生(附件2),(如有新申请贷款的研究生请直接到生源地进行办理,学校不出具任何证明)
另外,我院法律硕士(2008——2009年度已贷款和今年准备新申请贷款的学生)请直接到生源地进行咨询办理,学校不出具任何证明。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一:法学院本科生2008-2009年度贷款名单.xls]1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二:法学院研究生2008-2009年度贷款名单.xls]2(2)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三: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适用于在校生)表格.doc]3(1)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四:贵州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证明(适用于在校生)表格详细填写说明.doc]4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五: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5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六:开展生源地贷款的省份名单.doc] 6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机构.doc]7
法学院学生科 200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