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开展2010年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年度)检查暨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0-12-21 | 浏览量:17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促进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的良好发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0年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年度)检查暨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8-2010年的校级、国家级的“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贵州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SRT计划项目”(项见附件一)。
二、检查内容
1、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
2、经费使用情况。
3、属于中期(年度)检查的项目,下一阶段实施计划。
4、属于结题验收的项目,受否办理结题验收手续。
5、项目变更情况(人员更换、计划更改、项目中止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学院审查、学校组织答辩三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项目自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所处检查阶段,按要求填写《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或《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表》(见附件三,以下简称结题验收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项目成果),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须另附10分钟的PPT汇报答辩电子文档。
2、学院审查: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根据附件一提供的检查项目,核实所属项目的计划完成情况,并在附件一的“项目前期进展情况”栏目进行注明是否通过相应的检查;②对需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所属项目,督促指导教师对所指导的项目进行检查,并在中期检查表或结题验收表的相应栏目签署意见;③学院对所属项目材料进行审查,统一收齐后(附件一、附件二纸质文档一式二份、电子文档一份;附件三电子文档一份、相应的支撑材料一份、PPT汇报答辩电子文档一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
3、学校组织答辩:教务处根据学院提供的项目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视评审情况抽查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答辩人、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各检查阶段时间安排
1、项目自查:2011年3月1日前,相关项目主持人完成附件二或附件三的填写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属学院教学管理科或学生科或团委。
2、学院自查:2011年3月5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单位项目清理、自查等工作,并将本通知规定报送材料递交教务处实践科。
3、学校组织答辩:2011年3月6日-10日,教务处整理各学院材料,并组织专家完成项目校级审查工作,同时确定项目答辩有关事宜。
五、相关要求
1、已在教务处实践科办理了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手续的项目,本次不参加检查。但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须在附件一的“项
目前期进展情况”栏目填写已通过中期检查或已通过结题验收(相应栏目下用“√”注明)。
2、2006-2008年立项的各级各类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还未办理结题手续者,本次必须办理结题手续,否则,将追究相应指导教师责任。
3、2006-2007年立项项目,由学生或指导教师直接到教务处实践科办理相关结题手续。
4、有变更的项目,须填写《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变更情况申请表》(见附件四),经教务处审批后,方可对项目进行继续研究或办理项目中止手续,否则,将按照《贵州大学SRT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请各学院在本学期期末做好2010年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年度)检查暨结题验收工作布置,通知项目负责人及其指导教师利用寒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阳明军、余志强;
联系电话:8292071、3621020;
电子邮箱:jwcsjk08@126.com。
附件:1、2008-2010年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2、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3、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
4、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变更情况申请表。
附件三: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1).doc
附件三: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表.doc
附件四:贵州大学大学生科研计划项目变更申请.doc
贵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