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法律实务讲座——美国刑事错案调查——贵州省高院段建桦庭长莅临我院讲座
2012-05-23 | 浏览量:626
2012年5月22日晚七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段建桦庭长在我院模拟法庭为我院师生做了一场题为“美国刑事错案调查” 的实务讲座,此次讲座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张林鸿老师主持,刘月凤老师、李长城老师及全院部分本科、研究生聆听了此次讲座。段建桦庭长于2011年5月26日至11月25日,参见了贵州省组织部组织的贵州领导干部第六期赴美中长期培训班,在美国纽约州立石溪大学接受了为期六个月的公共管理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本次讲座就他对美国刑事错案调查研究及在美国学习培训期间学习的心得体会,与我院部分师生进行了讲解交流。
第一,美国错案调查结论。(1),自1989年以来,96%的错案主要集中在谋杀和强奸两类暴力犯罪中。虽然美国在押囚犯中只有0.25%是死刑犯,但错案中死刑犯的比例却达22%。(2),发生谋杀罪错案的主要原因是伪证和虚假自白。(3),发生强奸罪错案的主要原因是目击证人的错误指认,尤其是不同种族之间的错误指认。研究者同时指出,该报告的错案数字相当保守,考虑到错案报告基本没有涉及伤害和毒品案件,以及那些尚未应用DNA技术进行鉴定的强奸案,被忽略的未判死刑的谋杀案,抢劫等类型案件中DNA根本发挥不了作用的事实,可以肯定的是,还有很多其他类型的错案没有被发现。“根本无法更精确地估计在美国发生的错案究竟有多少,该报告披露的错案只是美国错案的冰山一角。”
第二,美国的法官制度及法官的办案效率。(1)美国法官的终身任职制度。在美国,法官有联邦法官和州法官之分,但法官终身任职制度仅限于联邦法官,对州法官而言,各州有所不同。大多数州实习任期制,任期一般为4年或6年,也有个别是8年。实际上,美国法官终身任职制从根本上讲是公民劳动权的一种体现。在美国,没有在哪个年龄“必须退休”的强制性规定,只有在什么年龄“可以退休”的待遇。美国法律禁止年龄歧视,禁止雇主仅仅因为年龄的关系而要求员工退休。美国法律规定,除了少数工作岗位如职业外交官、警察、消防队员等在合 同中对年龄要求比较严格外,其他行业都没有“必须退休”的年龄标准。(2)美国法官的权力。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美国法官的权力很大,一言九鼎,说一不二。实际上,我们常说美国法官的权力很大,一是着眼于其享有的宪法解释权和违宪审查权,这是主要原因;二是在采用“独任制”审理案件时,独任法官对案件的处理享有决定权,这是次要原因。其实在许多重大案件中,法官的权力相对较小,一是在实行陪审制的刑事案件中,法官始终对事实问题不享有裁判权,“有罪无罪,人民说了算,而不是法官说了算。”陪审团享有“废止权”,即如果严格按照法官指示的法律裁决将导致不公正或不平等的话,陪审团有权拒绝使用这一法律,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良心作出无罪裁决。二是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争执价额超过20美元的,可以实行陪审制,陪审团不但要对民事责任作出决定,还要对承担责任的方式、金额作出决定,法官却只是为陪审团的决定寻找依据和理由。
第三,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奉行双重标准。人权本来是指任何一个人都应该具有的平等权利。然而,美国却在国内和国外,甚至在不同的国家之间划出界限,实行不同的人权标准。比如,在美国,父母将未满12岁的孩子留在家里看电视,自己在隔壁家搓麻将,若有人报警,超过三次,父母就可能失去监护权,甚至进监狱。又比如,孕妇若是低收入或者无收入,从产前检查到生孩子,以及孩子以后的各种费用,都可以申请全部由政府买单,等等。可见,美国对本国儿童的保护较为完备。然而,美国在对待其他国家的儿童时则完全两样。比如,据英国《独立报》报道,美国设在关塔那摩的监狱关押了约460人,其中有几十名少年,有的只有14岁。又比如驻伊拉克美军在阿布格莱等7座监狱,关押了至少107名儿童,他们不能与家庭联系,没有确定的关押期,也不知道何时会被审判,而且其中有些儿童遭虐待。这些都说明了在人权问题上,美国采取的是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
讲座临近尾声,广大同学与段建桦庭长进行了热情的交流,段庭长对同学们踊跃的提问一一给予解答。最后,在同学们热烈掌声中本次讲座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