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每月一庭”(2015年12月)——贵州大学法学院2012级本科学生
2015-12-29 | 浏览量:88
卓越法律人才基地建设、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之 “每月一庭”(2015年12月)——贵州大学法学院2012级本科学生
2015年12月29日上午,贵州大学法学院2012级11名本科生前往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该院“王某抢劫故意伤害案”一案的审理。
该案件主要内容是:王某伙同本镇的王某成于2015年3月初蒙面抢劫贵阳市小河区某一足疗保健店,并使用匕首将足疗店工作人员李某刺成重伤。
审判于上午10时30分左右开始。审判员宣布法庭纪律后,审判长与审判员、公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两名被告就位后,案件正式开庭审理。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官了解基本案件事实;随后公诉人举证、被告质证,双方对各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后,双方就案件细节展开激烈辩论,王某等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被告人陈述时,被告两人均表示认罪,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但对附带民诉原告提出的赔偿请求不予认可。由于一些案件细节还有待查实,审判长宣布待案件事实明确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都表示意犹未尽,同时深感目前多数公民法律意识的薄弱,案中被告均为90后,但却由于其法律素养不够,妄图靠抢劫赚钱维生,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所以作为即将踏入政法工作一线的2012级毕业生,深感任重道远,并希望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法律事业尽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