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每月一庭”(2016年3月)——花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6-03-08 | 浏览量:92
卓越法律人才基地建设,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之 “每月一庭”(2016年3月)——花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6年3月8日上午,2014级法学本科生及2014级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班在《模拟法庭》授课教师王玲副教授的组织带领下赴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了一场精彩的庭审。
庭审案件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案情梗概是原告为贵阳市花溪区某个体户,被告为贵阳市某食品厂,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拖欠欠款及利息,共计30余万元,并承担该案诉讼费用。
本案庭审在花溪区人民法院民二庭进行。案件审理经过庭前准备、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最后陈述、审判长询问是否愿意调解,定期宣判的完整过程,其中法庭辩论环节尤其精彩,双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针对其事实主张进行充分的举证、质证并且围绕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进行有理有据、激烈睿智的辩论。整场庭审给在场的每一位同学上了精彩而又生动的一课。
作为我院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花溪区人民法院与我院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此次旁听使每一位同学都切身的感受到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的重要性,同时对我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建设、法学专业本科综合改革教学试点项目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