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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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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庭

“每月一庭”真实庭审进校园——花溪法院开庭审判龙得全故意伤害案

2014-05-29 | 浏览量:77

  2014年5月 29日,花溪区人民法院关于龙XX故意伤害一案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小兵、副书记石明昌、副院长魏红教授、教学科研科科长陆万莲老师、及法学院研究生、本科生100余人旁听了此次审判。

  首先是庭前准备,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审判员传被告人到庭,花溪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张力宣布开庭。

  随后是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的参加下,公诉人进行举证:证明龙得全在2013年12月12日因怀疑邻居盗其电脑而持水果刀将其捅伤。这一阶段是法庭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接下来是法庭辩论阶段。在此阶段,被告人辩解称是原告拿偷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在先,事出有因。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称被告人在捅伤被害人后主动拨打120,并且在得知被害人父亲报警后,仍就在房屋内等候,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可以视为自首,望法院从轻处罚。 最后阶段是被告人陈述。被告人当庭认罪并愿意赔偿损失。合议庭并没有当庭宣判,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在此次旁听过程中,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旁听,用心体会,庭审结束后大家仍是意犹未尽,并与法官近距离交流,表达自己的感受。这次活动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刑事审判程序的理解,还提高了大家对法律学习的积极性。

(法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非法学)颜欣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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