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每月一庭 —我院师生赴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
2016-07-30 | 浏览量:137
卓越法律人才基地建设、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之“每月一庭” —我院师生赴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 为深入实施我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与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6年7月21日上午,贵州大学法学院2014级、2015级13名本科生前往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该院一起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审理。
该案的主要内容是:2014年1月,原告与被告在贵安新区大学城发生打架事件,随后,原告住院并被鉴定为二级轻伤。原告认为该二级轻伤是被告用推板打伤自己头部和腰部导致的。而被告认为这个损伤跟这次打架没有关联,且对原告所提出的证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存在异议。 该案的争议焦点是:第一,原告的二级轻伤是否是被告所致?此次打架事件不止被告一人参与,还有董某与陈某二人涉及其中,且根据证据不能证明清楚是谁将原告打伤的。被告及其辩护人认为根据存疑从无原则,被告应判无罪。第二,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是否达到了4000多元?被告及其辩护人针对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所提出的收费票据、出院记录等证据不予承认,认为其真实性、客观性、关联性之间存在问题,所以不给予赔偿。
此次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左右,程序合理合法,实体法运用恰当。本案当庭未宣判。 庭审结束后,同学们交流了对此案的看法,认真完成了“每月一庭”作业。作为已经学习了一年或两年法学知识的法本学生,通过旁听庭审,对书本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表示在接下来的两年或三年里会加强学习,进一步使所学知识联系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