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每月一庭”——“孔某贩毒案”的审理
2016-10-19 | 浏览量:209
卓越法律人才基地建设、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之“每月一庭”——“孔某贩毒案”的审理 2016年10月18日上午,贵州大学法学院2015级16名本科生前往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该院“孔某贩毒案”一案的审理。 案件基本情况是:5月初,被告孔某在南明区贩毒并携带毒品8.4克,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根据被告人孔某供述以及证人甘某的指证,被告人孔某多次贩毒,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孔某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从重处罚。孔某当庭翻供,只承认一次贩毒,提出侦查机关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形,并提供乐相关线索,法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本案暂时中止审理,审判长宣布休庭。 本案焦点:被告人提出的刑讯逼供的线索不清楚,存在恶意利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的可能性。但从实践角度看,被告人处于弱势地位确实不太容易提出相关线索或证据,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是现代刑事诉讼追求犯罪控制与人权保障双重目的并重的结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具有保障正当程序、减少冤假错案等功能。故法院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本案暂停审理。
此次法院旁听过程中,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思考。庭审结束后大家仍然意犹未尽,积极交流对此次旁听的看法。从司法实务中对书本理论知识有了新的理解,增加了大家对部门法学习的热情。 作者田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