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月一庭
我院法学09级本科生旁听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公诉戴佳荣盗窃一案
2011-07-05 | 浏览量:124
2011年7月4日上午9点,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公诉戴佳荣盗窃一案。我院法学专业09级本科生在我院团委杜浩老师和程质彬老师的带领下旁听了此次庭审。
基本案情:2010年7月23日被告戴佳荣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于8月15日与死者家属双方自愿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约定将肇事车辆作价赔偿给死者家属,此时车辆归死者妻子陈雪燕占有,但被告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发现陈雪燕与死者并无结婚事实,故不愿将车子过户给她,并于2011年4月16日被告在马路关将车子偷出打算交还给死者的父母,但一个月后并未交还,陈雪燕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此贵阳市花溪区检察院对被告提起公诉。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针对此案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审判长在核实被告身份和告知被告的权利后进行法庭调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向合议庭及旁听人员陈述了被告的犯罪事实,随后公诉人和辩护人依次就被告的具体行为进行发问,从而对此案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在法庭的举证质证和辩论环节,公诉人和辩护人围绕本案的焦点分别提出了多方证据及展开相互辩论。公诉人认为被告的行为侵害了陈雪燕的合法持有状态,应以盗窃罪论,而辩护人认为虽然被告的行为表面上符合盗窃的构成要件,但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故应追究其民事法律方面的责任。最后合议庭综合双方意见,对被告戴佳荣的审判结果经合议后择期宣判。
旁听本次真实庭审,不仅丰富了法学专业09级本科生的课余生活,而且使得他们在课堂上学习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更进一步地提高了法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