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贵州大学法学院高级职称系列讲座(二)
2009-06-04 | 浏览量:64
随着《贵州大学法学院高级职称讲座》第一期所取得的成功,6月2日晚7:30分,民商法教研室李萍副教授主讲的《山寨文化之知识产权分析------以著作权为视角》作为《高级职称讲座》的第二期讲座在法学院模拟法庭再次成功掀起高潮。启发了学生们在学术上的灵感,带动并促进了学生跟随教师们严谨治学的步伐。
7:30分,模拟法庭已坐满了前来聆听讲座的同学。在接下来的一个半小时,李老师以目前社会上流行的山寨文化为作为讲座的切入点,分析了山寨文化在知识产权领域属于著作权领域。并以实用与非实用的视角对知识产权的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这三个领域作了一个简明的区分,特别对著作权中的作品的概念、构成要件,做了明细的说明,以及从实务的角度解读了怎样的行为侵犯了著作权,为什么样的山寨作品可以认定为侵犯了著作权做好了完美铺垫。李老师认为,针对目前山寨文化以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对于山寨文化,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要区别看待。如果山寨文化所借鉴的是一种思想,是一种模式,那么这种借鉴是有益的,例如湖南卫视超级女生娱乐节目模仿的美国娱乐节目美国偶像,其所带来的效益、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当然如果山寨文化其在借鉴过程中侵犯了作品的形式,则构成一种侵权。例如“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就属侵犯了电影《无极》的著作权。
整个讲座在李老师对当前社会热点的敏锐嗅觉,对学术理论的娴熟掌握,对中外法律文化知识之精通,在这三者之间不断相互交错,相互联系中成功拉下帷幕。伴随主讲的结束,同学们不断涌到主席台送上鲜花,表达他们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法学院教学科研科 200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