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消费与服务,我院在花溪公园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2010-03-15 | 浏览量:40
2010年3月14日,为了响应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消费与服务”的主题,我院协同花溪区工商局、花溪消费者协会等十几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在花溪公园门口开展了“花溪区消费与服务——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中,由我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10位志愿者表现积极,忙得不亦乐乎。分发普法宣传单的同时还向行人解释了诸多相关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与我们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法律小常识。我院的志愿者们秉着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耐心的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并且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赠送了在日让生活中使用频率很高的相关法律条例的小册子,希望能够藉此增强他们的自我维权意识。对于我们志愿者而言,在历练自我的同时也为法律的普及献上自己的一份力,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展现出了志愿者们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彰显了我院学子重实践、敢实践的风采。整个活动过程中,志愿者们认真负责、积极配合的工作作风给参加此次普法宣传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赢得了大家的高度评价和赞扬。这也为今后能够有机会再次合作赢得了口碑,争取了主动。
下午两点,此次“3•15”普法宣传活动在音乐声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