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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术沙龙顺利举办
2013-11-16 | 浏览量:28
2013年11月16日下午4点,贵州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硕士学术沙龙在法硕会议室举办,本次学术沙龙由阮志群老师主持,主题是国际经济法的黄金时代.
沙龙开始前,阮志群老师首先介绍了2013级六位国际经济法新人,他们分别是余葱、曹文哲、王月琪、卓益林、李海青和田宪鹏,各位新同学对加入到国际经济法的学术团队表示了极大的兴趣,纷纷表示愿意为繁荣我国的国际经济法的学术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其次,2012级的7位同学通报了自己的国际经济法方向的开题报告,内容涉及离岸公司的监管、海外代购规制、民营企业海外并购、高薪技术产品壁垒、贵阳综合保税区、跨国银行扩张风险控制和国际航空损害赔偿等,在座的各位同学对有关问题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并提出了一些好的建议。此外,2011级的5位同学汇报了去年开题以来各自论文写作的进展的情况,对自己明年能顺利完成论文表示乐观。
最后,阮老师向大家介绍了2013年10月25—28日的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该次年会的主题是“后危机时代国际经济法的新发展与中国的实践”。其具体议题包括:国际经济秩序的新发展与中国的定位;WTO争端解决机构最新成案研究;中国加入WTO法律文件的重新审视;国际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发展和变化等领域。阮志群老师着重介绍了商务部条法司杨国华副司长在其主题演讲中提出了“国际经济法的黄金时代”的概念。即在全球化的时代,各国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密切带动了国际经济法繁荣。对中国来说,伴随中国国际地位和经济实力的增长,中国对国际经济法的参与也日益广泛。近两年来中国国际经济法实践在7个方面充分印证了我们正处于国际经济法发展的黄金时代,即新近国务院通过的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方案、中欧关于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的联合声明、中国对外签订的三个区域协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金砖国家贸易投资合作框架、中国撤销对《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中美开展投资协定谈判、商务部发布国内第一个执行WTO裁决方面的法律文件——《执行世贸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国际经济法的黄金时代为我们既带来了机遇与机会,也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在座的各位同学应为生逢盛世而感到庆幸,更应加快提升自己的素质的步伐,以适应“国际经济法的黄金时代”的时代需要。 在场的同学纷纷表示这次的学术沙龙活动让他们受益匪浅,更加坚定了对国际经济法的学术追求。此次学术沙龙活动最终在温馨的气氛中落下了帷幕。(阮志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