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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语和杯”法律硕士学术沙龙—从预断到循环论证—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的关系解读

2014-11-25 | 浏览量:25

   2014年11月25日下午7点,由贵州大学法学院康军教授主讲,陈冲副教授主持的第十二期“语和杯”法律硕士学术沙龙,在模拟法庭举行,此期学术沙龙探讨的主题是《从预断到循环论证-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的关系解读》,法学院部分研究生和本科生同学到场聆听。
    讲座开始后,首先,康老师以刑法分则中的抢劫罪为例区分二个犯罪概念:事实与规范。康老师强调如果现实中事实与规范不分,不仅是写作论文的问题,更是可能造成错案的源头(大小前提的错位).
其次,康老师讲述了作为司法官员最初心证开始的预断,辅以二个真实案例,论述了司法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论断正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然后康老师对我国犯罪论体系中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康老师引用张明楷教授的一句名言“心中充满正义,目光往复于事实与规范之间!”结束了活动的第一阶段。
    在活动的第二阶段,同学们与康老师进行了互动交流。有的同学向康老师提出如何学好刑法这门课程,有的同学提出如何看待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对刑法的修订,康老师对同学们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而细致的解答。临近学术沙龙活动的尾端,陈冲老师分享了他听了此次讲座的感受。
    最后,学术沙龙活动在同学们还言犹未尽中,圆满的结束了。活动最后,康老师、陈冲老师和一些同学们进行了合影。相信在听了康老师的讲座—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的关系的解读,对同学们之后的学习和研究中,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以后同学们的法律学习和法律实践会用,会用很大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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