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第三届贵州大学“十佳网站”和“优秀网站”评选活动的通知
2009-10-22 | 浏览量:34
各基层党委、党政群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不断加强学校网络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促进网络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三届贵州大学“十佳网站”和“优秀网站”。现将有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第三届贵州大学“十佳网站”和“优秀网站”评选活动公平、公正、公开、有序开展,特成立评选工作组。
组 长:郑元宁
副组长:朱洪波 王一波
成 员:李碧华 刘治军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网络宣传管理负责人。
二、评选范围
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的网站以及校内有关单位主办或主管的网站。没有使用校内链接或已经撤销或不能打开的网站不予参评。
三、评选步骤
第一阶段:自评(2009年10月23日—11月5日)
各单位对照十佳网站评选标准进行自评,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第二阶段:网络投票(2009年11月6日—11月22日)
对参评网站进行网络展示及投票,投票结果将作为“十佳网站”和“优秀网站”评选依据。
第三阶段:初评(2009年11月23日—11月30日)
评选工作组将组织校内专家初评,评选出前25名网站参加下一阶段终评。
第四阶段:终评(2009年12月1日—12月10日)
进入终评的前25名网站集中进行现场展示,重点展示本网站的设计理念,组织管理,内容结构,特色、亮点等,展示时间为10分钟,同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校内外专家进行现场提问和评审,最终评出第三届贵州大学“十佳网站”和“优秀网站”。
四、评选标准
(一)组织领导:单位领导重视网络管理和网站建设工作,有领导分管,有专职的管理人员,有健全的信息发布及网络安全制度。
(二)内容质量: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表述清晰,无错别字;网站在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素质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内容和链接。
(三)网站结构:设置科学、合理,符合逻辑,主题突出;站点定义、术语和行文格式统一、规范、明确,有导航和检索功能,且结构清晰,进出便捷,便于浏览查找。
(四)页面设计:界面、版面、字体美观大方,艺术效果、动静效果好,色彩与主题风格相一致。
(五)技术运用:保证用户访问、浏览、下载和文字、声像、画面等信息载入速度迅速,超链接接点有较高点通率,技术运用合理,通用性、兼容性好。
(六)综合创意:风格独特,创意新颖,能全面展示网站主题,能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创新性制作相关专题或栏目,特色突出。
五、获奖与表彰
本次共表彰“十佳网站”10个,“优秀网站”10个。学校将对获奖网站授予第三届贵州大学“十佳网站”和“优秀网站”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咨询联系电话:
8292732 刘治军 3620371 晏智 8292480 刘魁
贵州大学网络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10月15日
望全院师生积极支持法学院网站建设,并于2009年11月6日—11月22日网络投票为学院网站投票。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0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