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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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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公告

关于办理研究生寒假留校住宿的通知

2013-12-24 | 浏览量:4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同学:

  2013-2014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了同学们的安全,我们建议研究生尽可能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回家,确因学习或科研须留校住宿的同学,应按照学校及培养单位的要求,安排好寒假留校住宿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现就办理寒假留校住宿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因学习或科研确须留校的研究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同意,方可办理寒假留校住宿手续。

  二、办理流程1、研究生于2013年12月25日至27日进入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首页,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假期留校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提交。同时将书面申请交至培养单位研究生科。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学生书面申请结果,于12月30日前在信息管理系统内完成审核确认工作。并于12月31日前将经导师和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同意的书面申请交至研究生管理处学生科。3、研究生管理处于12月31日在系统内进行审核确认。4、系统审核通过的研究生,于2014年1月4日前再次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贵州大学研究生假期留校申请表》和《贵州大学学生公寓(宿舍)假期留校住宿承诺书》,将申请表和承诺书直接交到所在校区宿管部门办理留宿手续(无需到培养单位和研究生管理处盖章)。5、各校区宿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研究生寒假留校住宿相关手续,流程结束。

  三、注意事项1、研究生导师及思政辅导员要关心留校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和科研,准确掌握留校研究生去向,并保持信息通畅。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分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2、研究生寒假留校期间,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告知导师及辅导员。3、留校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服从宿管工作人员安排,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留宿外人,若因实验晚归,须提前告知宿舍管理人员。4、留校研究生离开宿舍或实验室,要关好门、窗、水、电。注意防火、防盗。5、留校研究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学习、科研和生活。

贵州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处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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