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寒假研究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01-11 | 浏览量:47
研究生各班级、学院全体研究生:
2011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使全体研究生度过一个祥和、文明、愉快的寒假和春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和开学时间
1、寒假时间:2011年1月17日—2月25日;
2、报到注册时间:2011年2月26日—2月27日;
3、上课时间:2011年2月28日。
二、寒假有关工作要求
在放假前各班对研究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
作好寒假留校研究生(非贵阳地区生源)名单统计工作,在2011年1月12日前将统计名单交科。
3、研究生各班级作好研究生的报到注册工作,并于2011年3月8日前将各班级未报到研究生名单报研究生科。
4、请导师及思政辅导员及班主任掌握学生去向,保持信息通畅,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假期生活,密切关注其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如遇突发和紧急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向学院有关部门汇报。
三、寒假期间纪律要求
1、结合自身专业和学习进度,安排好假期的学习和科研活动。
2、未经批准,不准提前离校。离校前要关好门、窗、水、电,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留校研究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严禁使用违章电器、严禁晚归、留宿外人,注意防火、防盗。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假期往返途中来往人员众多、复杂,研究生应注意看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不与陌生人搭话,加强人身安全意识;放假期间走亲访友或外出旅游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坐正规车辆,注意交通安全,举止言行要体现研究生的精神风貌和文明素养。
4、按时报到注册。离校度假的研究生要充分估计到假期交通运输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困难,尽早预订返程车票,保证按时返校上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应提前向辅导员、班主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未按期返校者,按旷课处理。
祝全体研究生春节愉快,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法学院研究生科
201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