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法学院2013级民商法导师见面会圆满举行
2014-09-25 | 浏览量:134
9月24日上午10点半,“法学院2013级民商法导师见面会”在法学院会议室圆满举行。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邹渊教授、刘沂江副教授、研究生科负责人彭娜老师等出席,全体2013级民商法新生参加。会议由冷院长主持。
冷院长首先向2013级的新同学介绍了民商法硕士点的基本情况、师资力量和管理制度等。在听完2013级民商法新生介绍后,冷院长寄语新生,她希望每位新生都能珍惜研究生三年的学习机会,在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法学名家讲座、比赛、社团活动等在实务中做到理论与业务相结合。
接着,研究生科科长彭娜老师详细阐释了研究生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学习、论文写作、“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学术报告以及请假流程等。此外,彭老师还鼓励大家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并叮咛大家努力学习,刻苦专研,完成研究生学业。
随后,邹老师进行了发言,并对“导师制”进行了详细地解释,他说所谓“导师制”主要包括:主题指导(论文指导)、参与型指导(科研、教学、社会活动等方面)和导师的言传身教。他告诫所有新生研究生学习与本科学习有一定差别,研究生学习既要学习结论,更要学习研究方法、过程。接着刘老师对“导师制”进行了补充,并强调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希望全体新生选择好自己的生活方式。她希望我们都在研究生三年静心读书,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最后,冷院长对本次见面会做了总结,并询问大家来到贵大后的学习和生活状况,要求全体新生加强自我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2013级民商法 于泽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