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8-10-07 | 浏览量:40
07级、08级各硕士点(班):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根据《贵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2008-2009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2007级、2008级全日制非专业学位研究生,并符合《贵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相关规定。
二、名额分配
见附件1《贵州法学院大学2008-2009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三、评定办法
2007级研究生按照附件2《贵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执行;
2008级研究生按照附件3《贵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
四、评定程序
1、各班组织研究生填写《贵州大学研究生等级奖学金申请表》或《贵州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
2、学院研究生科严格按照评定标准进行审核;
3、由各班在班内进行公示;
4、公示后的评审上报清单(经班级评审小组及硕士点负责人签字后)及相应材料于11月19日前报学院究生工科,上报清单格式见附件4《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上报清单》;
5、学院研究生进行公示;
6、公示结束后报校研究生工作部及学校审批;
7、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按规定标准发放优秀奖学金和证书。
五、评定要求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严肃性很强的工作,各班要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州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定,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标准,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责任。
2、各班在评定过程中应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评定人数不得超过本班的指标数。
法学院研究生科
200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