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08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2008-01-15 | 浏览量:82
为做好2008级全日制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我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决定开展2008级全日制法律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2008级全日制法律硕士
二、预答辩时间
2011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
三、预答辩小组成员组成
1.预答辩小组成员按照“导师推荐、院系审批”的原则确定。
2.预答辩小组设组长一人,要求由委员中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3.预答辩小组应聘请秘书一名。小组秘书应对预答辩程序、委员的提问、论文作者的回答以及预答辩小组成员的评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
四、预答辩流程及要求
(一)硕士学位申请者下载填写《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于3月15日由班长收齐提交法硕中心。
(二)硕士学位申请者下载填写《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于3月15日由班长收齐提交法硕中心。
(三)硕士学位申请者下载填写《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3),于3月15日由班长收齐提交法硕中心。
(四)研究生应于预答辩前,下载参照《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附件4)撰写论文,并将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文字版)一式六份于3月15日由班长收齐送交法硕中心审阅。
(五)预答辩应公开进行。在预答辩开始前3天,学院应当公告预答辩安排。
(六)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应当不少于30分钟。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预答辩小组组长宣布预答辩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论文答辩人姓名及学位论文题目。
2.答辩人向预答辩小组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撰写学位论文的情况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
3.预答辩小组主要审查下列事项:
(1)论文初稿与开题报告是否一致;
(2)是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3)有无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
(4)对研究的课题有无新的见解;
(5)文献是否翔实,论证是否严密,表达是否准确;
(6)其他应予审查的事项。
预答辩小组专家可以就以上问题发问,并就论文的优劣和修改充分发表意见。对预答辩小组专家提出的问题或意见,答辩人可以做出答辩,其导师也可以做出必要的解释。
4.预答辩小组以合议方式,就每篇论文的优劣和修改发表总结性意见。。
会议结束后,由预答辩小组秘书认真填写《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五、答辩人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批准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六、未足额交清学费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毕业论文预答辩,请欠费同学尽快交清学费。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助于提高我院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附注:请2008级法律硕士于3月15日同时将实习相关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交至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
2011年2月28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附件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