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09级在职法律硕士填写培养计划表的通知
2009-01-14 | 浏览量:71
2009级在职法律硕士:
按照学校规定,请各位同学下载《培养计划表》(A3纸打印,双面打印),根据《贵州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填写相关内容,经导师签署意见后,于2011年3月15日前统一交本班班长,由班长汇总交法硕中心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培养计划表(专业学位单、双证生通用)培养计划表(专业学位单、双证生通用).doc
附件2-贵州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贵州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
2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