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审查,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二)资格审查地点:贵州大学花溪北校区研究生院一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材料:参加2010年全国联考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交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现场报名时打印并签字确认的资格审查表,2010年在职全国联考准考证原件等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四)考生参加资格审查时应交纳复试考试费180.00元/人。 二、政治理论考试(由研究生院组织)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带齐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以下时间安排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一)考生类别: 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中职教师系列 (二)考试范围: 2010年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三)参考书目: 《2010理论热点学习读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年7月修订版)。 (四)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为开卷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五)考试时间: 2010年12月31日上午9:00-11:00 (六)考试地点: 贵州大学花溪北校区老法学楼法阶1、法阶2、法阶3教室。 三、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综合测试由法学院组织,考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1.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考生必须持有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资格审查表、一寸照两张及相关学历证书参加面试。 2. 综合面试时间:2010年12月31日下午1:00开始 3. 综合面试地点:贵州大学法学院会议室 4. 综合面试内容:自我介绍(受教育背景、科研及工作业绩);就一个自己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专家组可以追问。 四、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法律硕士复试成绩=政治理论×5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50%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排名总成绩。 录取排名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 2010-12-27 附件1 2010年在职法律硕士综合面试程序及要求 一、领取和填写复试情况记录表。凭研究生院发放的第二阶段复试通知书,领取复试情况记录表,贴好照片,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 二、自我介绍(受教育背景、科研及工作业绩,时间1分钟)。 三、就一个感兴趣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结合自身实践工作,时间3分钟)。 四、导师现场提问并回答(时间3分钟)。 注意事项: 1、第一号考生提前10分钟准备面试,其余后面的各位考生在前一位考生进场后,准备10分钟,入场面试。 2、各位导师和各组工作人员严格控制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在10分钟内,工作人员应及时做好前后衔接和服务工作。 3、鉴于在职法律硕士的特点,随机提问时不宜提过于艰深的问题。 4、每位考生准备和面试时间为20分钟。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0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