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教育
法学院举行第二届“研行天下”社会实践调研中期考核答辩会
2017-05-08 | 浏览量:69
3月13日下午3:00,第二届“研行天下”社会实践调研中期考核答辩会,在逸夫楼法学院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法硕中心刘杰老师主持,法硕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松副教授、诉讼法教研室李卫国教授、经济法学教研室王伟副教授担任此次答辩会的评审专家,各调研小组成员参加了答辩会。 “研行天下”社会实践调研活动旨在锻炼法学院法律硕士的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能力。引导法律硕士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关注社会现象,发现社会问题。法学院鼓励学生利用学校提供的资源和平台“走出去”,到基层、社区、企业、农村、高校等进行实地深入调研。
答辩会上,各调研小组对项目进展的情况、后期调研计划进行了现场汇报和公开答辩。据汇报,前期的调研活动是充满挑战、困难重重的,在实际调研过程中各小组均遇到诸多问题,比如与调研相关部门或企业沟通不顺利、问卷调查难、数据收集不充分、案例选取不具有代表性的问题等。 通过指导老师的帮助,各小组克服难题,收集了较为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如杭思琪小组关于《仁江河流域的污染现状及政府综合治理工程》的调研,通过走访当地水务局了解到仁江河污染原因、政府治理政策等重要信息,并选取仁江河沿岸具有代表性的城镇、村落进行实地考察,发现仁江河现阶段治理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再如,孙其琛小组关于《贵州苗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的调研,通过走访凯里苗药生产企业,了解到现阶段苗药知识产权申请的现状以及困难,并收集了大量的苗药专利数据。目前,各调研小组均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的调研走访、数据收集等基础性工作。
评审老师对各调研小组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根据调研小组的汇报情况进行评估,指出各小组在前期调研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后期调研的指导建议。 王伟老师指出,首先,社会调研所选取的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应当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收集足够的数据资料来说明问题。其次,在问卷调查的设计中应当注意问题设计的依据,提问的方式方法要适当,问题应该细化,让受访者“好”作答。李卫国老师认为,在调研过程中要结合地方实际的分情况来分析问题,如贵州省旅游纠纷情况调查,应当考虑到游客到贵州时间短、传统办案模式时耗长等实际情况,再考虑适用何种纠纷的解决方式效率更高,而不能片面的看待地方法院办案模式的不足。
会议最后,由陈松老师总结发言,他强调希望通过本次“研行天下”社会实践调研活动,锻炼学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关注实事的思维方式,使法律硕士意识到应贴近实际、发挥专长、服务社会,而不仅仅是在“书斋”里做学问。同时,期待各调研小组圆满完成后期的研究,得出核心成果。
文/图 黄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