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
贵州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聘任仪式暨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能力培养座谈会在贵州大学文化书院召开
2016-11-22 | 浏览量:266
(文/张玲芸 图/陈常悦)2016年11月18日下午,贵州大学法律硕士校外导师聘任仪式暨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务能力培养座谈会在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勉学堂召开。贵州大学副校长向淑文教授、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德昌、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小兵、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贵州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洪影秋、法学院副院长宁立标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张林鸿教授、法硕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松副教授等出席会议。参加此次座谈会的还有法学院各教研室主任、各硕士点负责人、以及其他老师和学生代表。聘任仪式由贵州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胡小兵主持。
聘任仪式上,贵州大学副校长向淑文发表致辞,他代表学校向各位校外导师表示了欢迎和感谢,并向各位嘉宾介绍了贵州大学及贵州大学法学院的发展历程,并指出,法学是“学以致用,勤以弘道”之学问,法律人才必须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而实务能力的培养必须仰仗各界法律人士的鼎力支持,贵州大学法律人才的培养水平必须与时俱进,校外导师的聘任对于提升贵州大学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是一个崭新的契机。
聘任仪式上,法学院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冷传莉介绍了贵州大学法律硕士的培养情况和主要成绩。2004年到2016年我校共招收法律硕士人数有2558人,年终就业率为95%,获得了贵州省首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一等奖。法学院对法律硕士的培养一直奉行“养成教育”,法律人才不仅需要一定专业素养和实践技能,还必须具有高尚的法律职业素养。法律硕士已成为我国法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 聘任仪式上,贵州大学副校长向淑文教授和贵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冷传莉教授共同为校外导师代表颁发了聘书。
聘任仪式结束后的座谈会上,法硕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松介绍了贵州大学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主要分为校内、校外两个系统。校内培养主要通过实务课程、实务讲座、实务技能大赛方式等,校外培养主要通过实习、司法训练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以及校外导师指导等来实现对法律硕士的法律体系培养。
座谈会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德昌,贵阳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卜贵荣、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周勇、安顺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陈佳宏、贵州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汪晓迅律师等多位导师从各自不同的岗位和角度,就提升法律硕士实务能力培养做了发言,他们认为,社会对法律人才有着很大的需求,学校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培养,对于培养社会所需要法律人才有着积极的意义,这对于从事实务的法律工作者来说也是责无旁贷。
专家们指出,对法律硕士的培养,要注重法律体系,以法律体系为基础进行学习,才能培养出实用的,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法律的生命价值在于实施”,要建立法律框架,法律理念,才能用于实践,才能实施。要会洞悉社会的一切感情,必须学习与实践。法律人才的培养不能好高骛远,也不能拔苗助长。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生活”,校外导师应该帮助学生打开思维,勇于创新,敢于放手,养成学生的自主性。
导师的言行会对学生产生深远的影响,对法律硕士的实务能力培养中,导师要点燃学生从事法律工作的热情,言传身教,使学生感受到审判工作的庄严,以及责任感、使命感和敬业精神;使学生感受到愿意学、可以学、值得学。 最后,与会师生代表也表达了对校外导师指导的期待与展望,希望学生能够跟导师多交流,多历练,将在学校学到的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和提升,从而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培养出更多合格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此次会议的成功举办,旨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法学院校外导师队伍建设,对提升贵州大学法律硕士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构建法学院与我省各法律实务部的合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据悉,此次受聘的校外导师来自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律师行业、仲裁机构、企业法务工作者等法律实务界的各位领导和专家。会议前,各校外导师首先参观了贵州大学文化学院,在讲解员的讲解下,体会了贵州大学中国文化书院的深厚文化底蕴和传统文化内涵。参观结束后,各位校外导师与校院领导在文化书院前集体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