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做好2009年度贵州大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09-07-17 | 浏览量:38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旨在奖励优秀人才,支持教育发展。2009年宝钢教育基金会继续在贵州大学设立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为了确保本次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将贵州大学2009年度宝钢教育奖学生奖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基本条件及名额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勤奋学习,成绩优秀,2008-2009学年度期间,各门课程成绩85分以上,特别是在英语、科研、学术及文体获奖、社会实践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6、2008年度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获得者原则上不列入此次参评范围; 7、各学院(部)经过认真初评,推荐1名最优秀的学生作候选人,研究生院可推荐2-3名候选人。
二、评选推荐的程序及有关的要求 1、各院(部)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部)评选推荐工作; 2、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一),申报者应实事求是地按要求认真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在评审表的“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详实、实事求是地介绍本人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以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学院在“院(系)综合评价意见”一栏中,应简明扼要、如实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五种能力”以及其自我养成意识等做出评价。 3、学院经过初评,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填写的《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两份),及上学期学习成绩,由所在学院加盖公章,并填写《贵州大学2009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二)统一报学生处,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学生处邮箱。 4、经校评审委员会评定后,将获奖的8名本专科生、1名研究生宝钢优秀奖学生(其中含宝钢优秀学生奖特等奖提名人1人),进行张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 5、设立举报电话和网上邮箱(电话:0851-8292197,sa@gzu.edu.cn)。
三、时间安排 1、7月16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 2、7月21日前,各学院(部)完成初评工作,并在全院(部)范围内张榜公示三天; 3、7月22日前,各院(部)将初评结果按要求报送至学生处学生科; 4、8月30日前,校评委会完成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定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推荐工作,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要求将材料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1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1(1)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贵州大学2009年宝钢优秀学生奖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doc2
贵州大学学生处 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