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批准2009年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2009-09-17 | 浏览量:36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9年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在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组织学生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学校决定,批准人文学院宋磊同学负责的《毕节市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探析—以八寨茅栗村为例》等91个项目,作为2009年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研究(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指导教师,指导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根据《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申报书》的内容等填写《贵州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可通过登录教务处网页,点击“实践教学”栏目下载),于2009年9月18日前交项目所属单位。
二、各单位将所属项目的合同书收齐后,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的项目合同书内容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于2009年9月2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逾期不交者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项目负责人须按项目合同要求严格执行计划,合理使用项目经费,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按期结项并提交项目结题报告。
四、项目所属单位应积极想办法,配套学校经费,支持立项项目研究工作的更好开展。应对本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督促,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五、项目启动时间自学校批准之日起计算。项目经费使用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联系人:余志强、周德辉;联系电话:8292071;联系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教务处实践科,邮政编码:550025;E-mail:jwcsjk08@126.com。
教务处 200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