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做好校级2009~2010学年度学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0-09-19 | 浏览量:20
院属各班:
贵州大学2009-2010学年度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选内容
1、优秀学生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3、三好学生
4、优秀学生干部
5、文体积极分子
6、先进班级
二、评选依据
1、2009级学生按照《学生管理制度》(补充本)中相关内容执行,其他年级学生按照《贵州大学学生手册》(第五版)中相关内容执行;
2、《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重复享受奖励的通知》(贵大发[2008]84号文件)。
三、评选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报送内容必须属实,相关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能漏填,否则学校在初审时以不合格处理;
2、对违反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未经许可、擅自在外租住房屋的学生,取消其本学年度评选资格;
3、截止到9月30日,凡是欠学校费用的学生取消评选资格,办有国家助学贷款而贷款未下发者须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办的证明;
4、先进班级采用班级自行申报,学院综合审查的评审方式。
四、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10月10日前,各班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中推选出各类奖项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完毕;
2、10月11日——12日,各专业汇总各类奖项名单(需有班主任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交学生科汇总;
3、10月13日——19日,学院公示期;
2、10月20日——22日,学院向学生处汇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