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2009级法学专业091班学生田宏玲拟退学处理通知
2011-03-31 | 浏览量:31
田宏玲(学号:080806110061),女,2009级法学专业法学091班学生,该生自转入法学院以来,因第三次在一学期内取得学分≦12学分,按《贵州大学学分制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之第十一章第三十八条将予以退学处理,因无法联系到本人,法学院将于2011年3月31日在法学院网站挂出处理通知。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诉程序参照《贵州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851)8292155、8292786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法学院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