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评选2009-2010学年“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的通知
2009-12-11 | 浏览量:22
法学院2009级各班(本科):
为了促进西部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贵州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与香港省善真堂签署的《贵州高校学生捐资助学合作协议书》香港省善真堂决定2009—2010年度在我校设立高校学生捐资助学基金,向贵州大学在校本科学生提供经济援助,帮助贫困家庭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年级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 全校共100名,学院初评4名,报校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科进行审核。 三、助学金额:每生1500元人民币。 四、资助形式及用途:一次性现金捐助,用于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学习用品等补助。 五、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六、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一)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申请审核表》、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认定表及个人自述;各班资助委员收齐后填好《香港省善真堂助学金汇总表》于2009年12月14日17点前将所有材料报学院学生科陆老师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二)学院学生科对申请人的各种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后,对符合条件者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推荐。
法学院学生科
200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