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法学院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报到流程的相关通知
2009-08-28 | 浏览量:34
按贵州省今年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全面推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又根据部分省份尚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情况,为了能让同学顺利申请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对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作如下详细介绍。望各位同学认真阅读本须知,根据自己所属情况按要求办理。
1、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 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到学院审核、登记、填写相关资料,学院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学生持回执和已盖章的调查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盖章→学生持已盖章回执和调查表到学校财务办理学、住费以外的其它缴费手续→学生将合同回执在规定时间内寄回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收到划款后为同学正式办理注册手续》。 (注:由于同学未按时寄回合同回执影响贷款发放的,将由同学自己想办法缴清学、住费后方可办理正式注册手续。)
2、已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未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 学生持调查表到学院→学院进行审核、登记并在其调查表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学生持调查表到财务办理学、住费缓缴手续,缴清学、住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学生回到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自己筹钱缴清缓缴的学、住费→正式办理注册手续。(注:开展了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一律在生源地贷款,学校不再为已开展生源地贷款的同学办理贷款)
3、未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份的同学 (注:湖南和新疆属未开展生源地贷款的省份,籍贯属于这两个省的同学可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学生持调查表到学院→学院进行初审、登记并在其调查表上盖“绿色通道”专用章→学生持调查表到财务办理学、住费缓缴手续,缴清除学、住费以外的其它费用→下周一(8月31日)学院对初审合格的同学发放《贵州省公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家庭情况调查表),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9月20日之前)按要求办理家庭情况调查表并交回学院→学院、学校、银行审核通过后发放贷款→正式办理注册手续。 (注:逾期未交《贵州省公办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审核未通过的同学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自行缴清学、住费后方可办理正式注册手续。) 审核未通过的同学持已盖“绿色通道”专用章的调查表到财务办理学、住费缓缴手续,缴清除学、住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自己筹钱缴清缓缴的学、住费→正式办理注册手续。
另外: 1、学院将在8月29日,30日两天在法学院二楼大厅设点统一办理,请需要办理的同学在这两天到指定地点进行办理。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点:北区一教前小黄楼二楼右面办公室)从8月29日开始办理生源地贷款回执审核盖章工作。其中8月29、30日为集中办理时间(9月1、2日因办理新生“绿色通道”暂停办理老生回执审核盖章),其它时间在北校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助学贷款科办理。 8月29—30日办理的具体安排: 北校区办理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议室 负责老师:施老师 刘老师 特此通知
法学院学生科 200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