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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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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一庭

“每月一庭”——2013级本科学生赴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庭审

2014-03-21 | 浏览量:56

  2014年3月21日上午9点,在汪晓谦老师的带领下,13级全体法学本科生前往花溪区人民法院旁听关于某某故意抢劫案的整个庭审过程。

  庭审开始之前,同学们根据安排进入旁听席,今日的庭审于上午10点开始。

   首先是庭前准备,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公诉人、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审判员传被告人到庭,花溪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叶湘清宣布开庭。 紧接着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在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的参加下,公诉人进行举证:证明被告人与其团伙在贵阳市油榨街和花溪湿地公园持刀抢劫,共抢得手机3部和现金53元。辩护人和被告人对举证有疑问的进行了反驳。这一阶段是法庭当庭调查证据,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为法庭作出正确的裁判提供事实根据。 接下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在此阶段,被告人自行辩解称其在犯罪过程中没有持刀伤人,也没有从所抢财物中分取现金。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称被告人系初犯、从犯,并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配合调查,望法院酌情从轻处罚。 最后阶段是被告人陈述。被告人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合议庭并没有当庭宣判,审判长宣布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此次法院旁听是我院13级本科生第一次参与“每月一庭”活动。同学们在旁听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地旁听,细心地体会,庭审结束后大家仍是兴趣盎然,还互相表达了自己的观后感。虽然同学们尚未学习到刑事诉讼的相关知识,但是这一堂生动的课程不仅使同学们对刑事审判程序有了初步的了解,还提高了大家学习各部门法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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