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活动
2011年海峡两岸民法论坛系列讲座(七)
2011-07-01 | 浏览量:31
——东吴大学潘维大教授讲解“美国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因之变动及发展趋势”
2011年6月30日晚7点,为促进海峡两岸民法交流活动,增进同学们对其法律的了解,台湾东吴大学的潘维大教授在贵州大学模拟法庭做了“美国侵权法归责原因之变动及发展趋势”的讲座,本次讲座由冷传莉院长院长主持,院民商法老师们及全体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讲座开始,潘教授谈美国侵权法之严格责任,其中包括它的起源、诉讼形式、直接侵害行为及间接侵害行为。然后,潘教授分析了故意及过失责任中主要过失之判断——预见之可能性,正常合理人,以及经济分析判断法,burden(成本)、liability(一旦损害发生,其程度大小)、probability(发生各种损害的可能性),BL乘P即无过失。还举出了1947年“U.S.v Carrel Towing Co”经典案例。之后,潘教授还谈了合理医生——同意为伤害罪或人身侵害之阻碍违法事由,合理医生和合理病人,合理病人和主观病人(特定病人的特定要求,医生利益告知,知情拒绝。最后潘教授提出 “关于人体器官离开人体的相关法律的适用的问题”的深入探讨。潘教授充满激情的演讲以及同学们积极活跃的互动把现场气氛带到高潮。
此次讲座,同学们很大程度上了解了一些关于台湾的法律,对此次海峡两岸学术交流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最后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讲座宣告结束。
院团委学生会
院报编辑部 谢靖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