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族法制调研活动
2014-12-16 | 浏览量:17
2014年12月11、12日,法学院石明昌副书记、宁立标副院长、田莉姝教授、范电勤教授、卓轶群副教授、田应梅副教授、陈松副教授、黄梅主任携同2013级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全体研究生赴榕江县人民法院开题前调研。
11日上午在榕江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法学院师生与法官关于法律理论与实践的座谈会。石书记介绍了此次参加调研的人员以及调研目的和期望达到的效果。法院杨院长介绍了法院的基本情况,着重讲到了榕江县人民法院的特色项目及其成效。多位法官介绍了他们在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以及自己工作的一些感悟。
11日下午法学院师生考察了榕江县人民法院QQ法庭、民歌法庭。
QQ法庭是针对一些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案件事实较为清晰、影响不大,当事人不便到法院开庭所创设的一种开庭形式。
榕江是一个少数民族地区,民歌在人们生活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牵动着大多数人的情感,基于此榕江法院创设了别具特色的民歌法庭,借助这一特殊形式解决民事纠纷。并在全县范围内大力推广,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11日下午,调研组走访了寨麻乡,当地政法委梁书记、村委会书记吴书记以及当地村民参加了民族法制之村规民约座谈会。了解了当地村规民约的实施情况及方式,听到了当地歌师唱的侗族民歌及法制宣传歌谣。
12日上午在榕江县人民法院法官的陪同下,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师生对本里村“社会法庭”进行了调研。
此次调研活动中我们对法治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法律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形式上的调整。法官不能包打天下,诉讼不能解决所有争端。要适应当地的民风、习俗,尽量做到老百姓的纠纷让老百姓解决,他们的情理交融比冷冰冰的法条更适用于自己的生活。
此次榕江之行我们对寨蒿民歌法庭、本里社会法庭进行了调研,并采访了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收集到许多有价值的资料,为民族法研究积累了很好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