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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溪区人民法院院长吴莎法官来我院作实务讲座

2014-12-22 | 浏览量:64

    2014年12月22日下午三点,由贵州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承办的法律硕士实务讲座在模拟法庭举行。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院长吴莎法官应邀作了题为《法官视野中的司法规律》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陈松主持。2013级法律硕士全体学生聆听了讲座。

 

 

    吴莎法官首先感谢法学院对她的邀请,然后表达了25年前同坐此地、如今时光飞逝的感慨。在简短介绍花溪区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大致情况后,她向大家提出了一个问题:法院是什么地方?围绕这个问题,吴法官总结出法院“五地”,即法院是说理之地、文明之地、规范之地、方便之地和倡导社会做人善良、做事有良知之地。随后,吴法官还分享了她审理案件的“七步法”:一是明确诉讼请求,二是明确法律关系,三是明确诉讼主体,四是明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五是明确确认的事实,六是明确已被证实的事实与法律的关系,七是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其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紧接着,吴法官介绍了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及相关情况,并分享了她的一些认识:一是完善司法人员的分类管理,二是实行司法责任制,三是健全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制度。最后,吴法官以一句“士不可以不弘毅,依法治国,司法改革,任重而道远”与大家共勉。

 

 

    吴莎法官以一名法官的视角,结合自己多年的亲身经历以及鲜活的案例向大家透析了司法实践中的司法规律,阐释了法律职业伦理规范。同学们纷纷表示,作为准法律人,今后我们应该兼顾程序上的合法和实体上的正确,充分展现符合法律规定和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智慧。

文/慎志懿 图/李春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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