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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09级社会工作本科专业实践教学活动之二—进社区、探望敬老院老人
2011-07-10 | 浏览量:24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2011年7月9日下午3点,法学院罗俊松老师、洪业应研究生及2009级社会工作本科班专业全体同学徒步前往花溪疗养院老年康复休养所探望老人,亲自感受社区发展状况以及为退休老人送去温暖和关怀。
下午一点,同学们准时在学校门口集合,大家怀着激动的心情在罗俊松老师的带领下首先走访了花溪区贵筑路社区,同学们体会到社区发展的蓬勃之势,更加坚定了大家投身社工,服务大众的信心。社区参观结束后同学们又来到花溪疗养院老年康复休养所,老人们居住的楼房干净整洁,凉爽舒适,老人们穿戴整洁,有的在晒太阳,有的看新闻,老人们微笑着欢迎贵州大学社工专业的大学生,同学们与老人们亲切交谈,部分同学表演了精彩的节目,同学们以各种方式为老人们奉献自己的爱心。
此次实践教学活动的成功开展,与同学们的高度热情是密切相关的。法学院社会学系表示将会一如既往的举行诸类实践教学活动,让同学生切身感受社区的发展、尊敬老人、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工作“助人自助”价值观。希望以后的活动会有更多的队员能参与进来,献出爱心,关注社会中的需要帮助的群体。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收获颇丰,了解了诸多社会现实情况,给了同学们走出象牙塔,理论联系实际的机会,把所学所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更好的服务社会,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