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的通知
2009-09-23 | 浏览量:490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0月1日至10月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说明:9月27日(星期日)上10月7日(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8日(星期四)的课。
二、放假期间,各学院和校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国庆期间安全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加强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要提前做好安全检查,制定安全工作、应急工作预案,采取有力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和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要安排好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国庆前后党政主要领导要坚持值班、带班制度,不同时外出。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紧急、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理。
三、校后勤服务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生活,要切实做好全校正常供水、供电工作。
四、10月9日起,学校上班、上课作息时间调整为: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贵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