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我院召开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动员大会
2012-07-14 | 浏览量:39
为更好地开展2012年暑期实践活动,激励队员们的士气,我院于2012年7月12日下午四点半在院研究生会议室召开了暑期社会实践动员大会。参加此次大会的有院党委副书记唐飞虎老师、学生科杜浩老师、姜顺邦老师以及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队成员祝贤宝同学和高东岩同学、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队全体队员。此次动员大会由杜浩老师主持。
会议伊始,刘云同学发言。她介绍了此次实践活动的基本概况:本次社会实践的主题是“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文化探究——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为例”;实践活动将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罗甸和三都三个地方进行;刘云指出队员们一定要注意资料的收集和实践活动的宣传,在宣传上,要充分利用微博等宣传工具的力量,做好宣传工作;此次社会实践是与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联合进行,期间,两校之间将开展紧密的合作。之后是今年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作自我介绍。队员们自我介绍的同时还表达了自己对此次实践活动的看法观点以及参加本次社会实践的初衷,期间,队员们都表示希望可以更多地展现我们法学院的风采,并且做到学以致用,同时也希望更多地了解贵州的省情并锻炼自己。
紧接着,参加过201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老队员开始介绍实践经验。高东岩同学在发言中为今年的队员们支招:一是要带好必备生活及其他必需物品;二是每天需及时整理记录材料并且写好心得体会;三是每个队员都要服从组织的安排,团结一致、互帮互助。另一位老队员祝贤宝同学提醒同学们:务必注意财产和人身安全;要学会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特有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要随时与学院保持联系;在此次合作中,要展示我们主人翁的风貌,与浙江工业大学进行良性合作。
大会进入第四项,姜老师对此次实践活动作布置。他希望同学们能向浙江工业大学虚心学习,发挥团队精神,切忌“单干”,并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之后是学院副书记唐飞虎老师的发言。他指出参加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在了解各方面的情况的同时也锻炼了同学们多方面的才能;他告诉同学们需加强与合作学校的沟通,要相互协作和支持;最后,他再次严肃地强调了安全问题,着重对同学们提出了“三个不准”:不准下河游泳、不准喝酒、不准单独行动。
大会进行最后一项:授旗仪式。由唐飞虎书记向本次暑期社会实践的带队老师姜老师授予暑期社会实践队队旗。会议到此圆满结束。会后,大会全体成员合影留念。
在暑假即将来临,实践活动即将开始之际,我院召开了此次动员大会,希望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圆满结束,同时为今年的队员指点迷津,减少了很多的迷茫和困惑,有助于他们在实践活动中避免同类错误的再犯,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与此同时,会议也为此次实践活动带来了希望与期待,使得实践活动有了无限前进的动力。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正式吹响了号角。
院团委学生会院报编辑部杨春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