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2008级(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通知
2010-09-16 | 浏览量:59
为做好2008级在职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我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决定开展2008级在职法律硕士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对象
2008级在职法律硕士
二、预答辩时间
2010年10月(具体时间待定)
三、预答辩小组成员组成
1.预答辩小组成员按照“导师推荐、院系审批”的原则确定。
2.预答辩小组设组长一人,要求由委员中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3.预答辩小组应聘请秘书一名。小组秘书应对预答辩程序、委员的提问、论文作者的回答以及预答辩小组成员的评议等情况作详细记录。
四、预答辩流程及要求
(一)硕士学位申请者下载填写《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于10月8日由班长收齐提交法硕中心。
(二)硕士学位申请者下载填写《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于10月8日由班长收齐提交法硕中心。
(三)硕士学位申请者下载填写《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附件3),于10月8日由班长收齐提交法硕中心。
(四)研究生应于预答辩前,下载参照《法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附件4)撰写论文,并将硕士学位论文初稿(文字版)一式六份于10月8日由班长收齐送交法硕中心审阅。
(五)预答辩应公开进行。在预答辩开始前3天,学院应当公告预答辩安排。
(六)每位答辩人的预答辩过程应当不少于30分钟。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预答辩小组组长宣布预答辩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论文答辩人姓名及学位论文题目。
2.答辩人向预答辩小组介绍本人的基本情况,撰写学位论文的情况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
3.预答辩小组主要审查下列事项:
(1)论文初稿与开题报告是否一致;
2 )是否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3)有无一定的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
(4)对研究的课题有无新的见解;
(5)文献是否翔实,论证是否严密,表达是否准确;
(6)其他应予审查的事项。
预答辩小组专家可以就以上问题发问,并就论文的优劣和修改充分发表意见。对预答辩小组专家提出的问题或意见,答辩人可以做出答辩,其导师也可以做出必要的解释。
4.预答辩小组以合议方式,就每篇论文的优劣和修改发表总结性意见。
会议结束后,由预答辩小组秘书认真填写《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五、答辩人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对论文做出修改。修改后的论文经导师签字批准后,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助于提高我院硕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应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贵州大学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
201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