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关于做好2011年12月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08-10-23 | 浏览量:66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1年12月份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授予工作各阶段时间安排
1.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2011年12月9日。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截止日期:2011年12月16日。
3.向研究生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11年 12月23日。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2011年12月26日-12月30日。
5.学位授予时间:2012年1月3-6日。
二、学位论文审核及答辩时间安排
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培养科具体安排,时间以培养科的通知为准。博士论文和须盲评的硕士论文必须于2011年10月28日前按盲评要求将论文(一式三份)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期不再办理。
2.非全日制研究生(即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8级及2008级之前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MBA及法律硕士JM)的学位论文答辩登记、审核工作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办理。本类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登记、审核截止日期为 2011年11月11日。
三、学位申请材料审核及时间安排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培养单位应及时整理、审核学位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建议。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的学位申请材料应按时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材料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9-23日。
四、报送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学位申请材料应包括:
1.答辩系列表原件(1份,有表决票的原件);
2.学位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纸质1份,盖章有效。详见附件1);
4.学生个人学位信息表(纸质1份,不必贴照片,请按学位类别填写,详见附件2);
5.学生学位信息汇总表(仅交电子档,请按学位类别汇总,详见附件3);
6.学位申请者照片(全日制博士、硕士不需提交纸质及数码照片,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小2寸蓝底纸质照片1张,电子照片由各学院(部、中心)统一收齐报送);
7.学位论文及大摘要(博士论文3本(纸质大摘要1份),硕士论文2本(不交纸质大摘要),博士、硕士论文及大摘要电子档由学院统一刻录成盘报送)。
附件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附件2:学生个人学位信息表
附件3:学生学位信息汇总表
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以上时间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学位申请的有关工作,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按期将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逾时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贵州大学学位办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