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
贵州大学法学院“贵山法苑”第十二期(总第十六期)研究生 诉讼法学专业读书报告会顺利举行
2017-04-27 | 浏览量:240
2017年4月26日19点30分,由法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举办的“贵山法苑”研究生读书报告会第十二期(总第十六期)在法学院会议室举行。贵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李卫国教授受邀作点评嘉宾莅临此次报告会,法学院2016级诉讼法专业研究生龚保霖、师阳、舒余和伍芳瑶四名同学就《民事证明责任研究》进行读书报告,法学院30余人列席聆听报告会。
首先,龚保霖同学开场就《民事证明责任研究》一书的内容做了简要的概述,对其间的民事证明责任进行了辨析,对关于侵权责任的适用提出了自己独特的见解,在其发言的最后,龚保霖同学认为民事证明责任并非是简单的一次责任或是单方的责任,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 其次,师阳同学则从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来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其交流的主要落脚点在证明责任倒置的概述、我国民事证明责任倒置相关规范评析和民事证明责任倒置的完善方法和发展前景。再次,舒余同学在阅读《民事证明责任研究》之后给大家分享的是其关于民间借贷纠纷证明责任的分配问题的看法,其从我国当前的现状入手深入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从次,伍芳瑶同学也给大家分享了她读《民事证明责任研究》的感想,她给大家解释何为推定,何为证明责任,以及推定与责任之间的关系。她大胆评价李浩教授在该书中的某些观点并勇于表达自己不同的看法。
最后,李卫国教授就该四名报告人的报告内容进行讨论交流。并真诚推荐大家反复阅读李浩教授《民事证明责任研究》这本难得的好书,李浩教授对这方面做过大量的研究分析,通过进一步的学习我们才能更科学直观地理解诉讼法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性和地位,才能强化学生学习法制史的思维,并灵活运用于实践工作中,读书报告会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落下帷幕。
文/张慧君
图/李文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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