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关于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中国建设行“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1-09-28 | 浏览量:18
法学院各班: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资助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实施方案》和《贵州省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现在就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中国建设行“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贵州籍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及标准:
全校名额共计80名,各学院初评4名,每人每学年3000元。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
4、家庭经济困难。
申报人须是2011—2012学年贵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并具备下列情况:申报人来自贵州省少数民族地区及国家级贫困县(具体名单请见附件)、且父母均为农村户口或父母有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贫困线(可根据各地情况适当上浮)以下;其他特殊困难。
四、申请、审核和资助基本程序:
1、各班成立“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选小组,负责对本学院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和申请材料(“成才计划奖(助)学金”申请表两份、书面申请一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一份)进行评议和初审,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后,于10月8日前报校各班资助委员处;
2、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学院报送的申报人资格和材料汇总后对全校申报的学生统一进行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采取至下而上的推荐程序,报送“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
3、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名单后由红十字会在当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本年度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
4、奖(助)学金实行一年一次申请、评审、发放;
5、奖(助)学金的发放方式:建设银行为每名获奖(助)学金的同学办理建设银行“成才卡”,每年评审完毕后由红十字会将奖(助)学金划入“成才卡”内。
五、相关要求:
1、各班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成才计划”奖(助)学金能够真正资助贵州籍少数民族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如发现受资助学生出现有违法、不诚信、违反校纪等行为,取消其下年度参评资格并保留追回奖(助)学金的权力;
3、各班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同时要注意收集受助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获奖情况,本学年结束时需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本学院受助学生鉴定。
法学院学生科
2011年9月28号